发布时间:2022-06-28 热度:123
ICP许可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——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。
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。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、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。
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;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。
第五条从事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保健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,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,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。
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取得经营许可证,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关闭网站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,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拒不改正的,责令关闭网站。
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,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33号)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;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定,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···
根据 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如果域名解析至中国内地(大陆)服务器并开通Web访问需备案,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:第五条:在中华人···
依据 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要求备案时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备案信息。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:第七条: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应当通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如实···
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)第十二条规定,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,材料齐全的,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,向其发放备案编号,···